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教師授課鐘點規範





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
教師授課鐘點規範
97.12.22 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107.01.08 一百零六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依本校「教師授課鐘點原則及超授鐘點費、論文指導費計支要點」訂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系編制內專任教師每學期至少要開授1門課,每學年以開授14小時之科目為原則(不含
    專班之授課時數)。為兼顧教學與研究,於不增加系所師資員額、經費及不影響系所課
    程安排和學生選課的情形下,對參與學術研究、教學或產學合作績優之教師,得視其具
    體研究或產學合作成果,經系所課程委員會及院課程委員會同意並專簽教務長核可後,
    遞減授課時數。但每學年最低授課時數,不得少於9小時。

第三條:為兼顧教學、研究與服務,本系專任教師得依下列規定予以核減授課鐘點,每項得減授
     1鐘點,每學年至多得減授3鐘點(以當學年度計算)。
    1.參與科技部、教育部或其他校外產學計畫且擔任主持人。
    2.發表SCI、EI等期刊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2年內發表為限,每篇不得重複申
     請)。
    3.指導本系研究生。
    4.擔任本系大學部導師。
    5.本系推薦之教學優良、研究優良或輔導優良教師

第四條:除第三條規定外,本系專任教師得再依下列規定予以核減授課時數(以當學年度計算)。
    1.特聘、講座以上教授獲獎期間,得減授3鐘點。
    2.榮獲科技部傑出研究獎項者,得減授3鐘點。
    3.近三年科技部、教育部及其他校外產學計畫之管理費年平均達50萬者,得減授3鐘
     點。
    4.榮獲院、校級獎項者,得減授2鐘點。

第五條:本系專任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從事其他校內專業服務或新進教師,其最低授課時數,得
    依本校「教師授課鐘點原則及超授鐘點費、論文指導費計支要點」第七點規定辦理。

第六條:本系專任教師辦理每學年授課時數減授至14小時(不含)以下者,請依附件表格填寫,並
    於每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請。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及院課程委員會同意後專簽教務長核可
    ,始可減授。

第七條:本規範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規範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師授課鐘點規範下載 PDF版本
 
教師授課鐘點規範下載 ODF版本



上一條
21優良導師獎勵與遴選辦法
回目錄頁 下一條
23課程諮詢委員會組成暨實行辦法
     
     
Login Su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