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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學士班重修外系課程之簽核說明

發佈日期 : 2026-01-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24

重修外系課程之簽核說明

為利本系審核課程內容認定,並確保學生重修外系課程之學分審查符合規定,說明如下:

一、學生如欲重修外系課程,並申請認列為本系對應課程,須經本系對應課程之授課教師同意並簽名後,始得至外系修課。

二、學生於向本系授課教師申請簽名時,應主動提供外系課程之相關佐證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課程大綱、授課內容說明、教材或評量方式等,以供教師判斷該課程是否與本系課程內容相符。

三、是否同意簽核,將由本系對應課程之授課教師依據課程內容之相關性與適切性專業判斷確認,敬請同學配合說明。

請同學於申請前充分準備相關資料,以利審核作業順利進行,謝謝。

 

其他相關規定

*選課必須先選本系所開的科目。如有重修時,才可選修外系科目抵本系科目。

*該科目必須名稱相等,授課內容一致,且學分數不可少於本系該科的學分數。

*若本系已不再開授該科目,可經系主任同意,選修外系所的科目或指定本系性質相近的科目。

*應於每學期第三階段選課截止日前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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