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
圖儀費優先使用確認辦法
89.06.19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四次系務會議
89.10.16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
91.12.09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
101.2.20一百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凡屬於系上教學、行政方面及特殊研究方向之圖儀費由主任及各相關之授課老師提出
    ,經系務會議上確認通過後使用。

第二條:如系務會議無法確認是否優先使用,則以會後投票表決決定,案件以超過總投票半數
    者始同意使用圖儀費。

第三條:如圖儀費尚有餘額時,則依據船舶系統應用及機電系統應用等兩組之教師名額按比例
    分配給各組使用。各組得自行開會協調或討論其使用方向,決定後送交系上統一辦
    理。

第四條:教師之分組得依教師之意願逐年調查之。


 
 


 
圖儀費優先使用確認辦法下載 PDF版本< /td>
 
圖儀費優先使用確認辦法下載 ODF版本< /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