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 圖書室管理規則 |
|||
89.10.16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 | |||
第一條:本室藏書除供本系教職員及學生借閱外,亦對全校師生開放,但不對外服務。 第二條:圖書借閱規則: 一、論文集、期刊(現刊及過刊)、參考工具書、微縮資料一律不外借。特殊狀況,則 須押『証件』方得借閱,每人限借二本,限時三日內歸還。 二、博碩士論文限本系師生借閱,每人限借閱二本,並限期十四日內歸還,若需要者 且無人預約,可無限次續借。 三、本系學生須憑『學生証』辦理借閱手續;外系師生須抵押『証件』方可借閱。 四、圖書借閱冊數及期限: 本系教職員:二十本── 三個月【若教學用書可延長為一學期】 本系研究生:十 本── 二個月 本系學生:五 本── 一個月 外系師生:三 本── 一個月 第三條:圖書借閱若無人預約,則可向圖書室以電話(63507);或以 e-mail:b1587130@sparc1.cc.ncku.edu.tw“告知續借”,最高可達六次;若無續借 ,視同逾期,逾期罰款,每天每本$五元。 第四條:若有逾期罰款,則須歸還書並繳清罰金後,方恢復借閱之權利。 第五條:已借之圖書,若已被他人預約則不得續借。 第六條:預約書將保留三日,逾期未辦理借書手續,則喪失預約該書之資格。 第七條:閱覽室開放同學K書,入室請將背包放於置物櫃。 第八條:借出之圖書如有遺失須購“原書”歸還,若無法購得,則以圖書原價之五倍賠償;特 殊狀況則以個案處理。 第九條:圖書若已遺失,須於借閱期限內告知圖書室,否則除了賠償金外,仍須付逾期罰款。 第十條:借出之圖書無論到期與否,一律於學期結束前歸還,以利清點圖書,屆時將另行通 知。 第十一條:本室開放時間 一、圖書室 星期一~星期五:AM8:10~AM10:30 PM2:10~PM5:30 星期六 :AM8:10~AM10:30 二、閱覽室 星期一~星期五:AM8:10~PM5:30 星期六 :AM8:10~AM12:10
|